新竹縣35歲朱姓男子不滿新竹縣警察局竹東分局前任分局長江建忠任內時常取締,在其調派前夕,以37000元請佛祖車、白獅、蜈蚣陣,打出「一路好走」等字眼,因具有貶損警察公權力之意,新竹地檢署以公然侮辱公署罪嫌提起公訴,承審法官訊問後,諭知朱姓被告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檢方調查,江建忠在竹東分局服務期間,頻繁規畫勤務,執行臨檢及專案掃蕩,使朱男心生不滿,在得知江建忠異動時,於9月13、14日間,聯繫某龍獅民俗技藝團、禮儀社、陣頭負責人等,以37000元為代價,請出佛祖車、蜈蚣陣、白獅,15日下午從竹東鎮水資路一路舞弄到竹東分局前。
當時佛祖車的車頭LED燈字幕顯示「一路好走」,蜈蚣陣則掛有「恭喜升遷」、「普天同慶」等字眼,到竹東分局前道路,有人放鞭炮、擊鼓,朱男也下車指揮蜈蚣陣遶行竹東分局前廣場一圈,並以拜祭先人的白獅表演,表達「讓你早日出殯」、「要把你送上山頭」及「掃除瘟神」等用意,足以貶損羞辱代表執行警察公權力之公署地位及執法方針。
朱男17日由警方拘提到案,因曾有侮辱公務員等前科,加上有丟棄手機的滅證行為,檢方向新竹地方法院聲押獲准,日前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法官訊問後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檢方指出,若對特定事實評論,且論述有依據、合情理,應予支持,但對於政府機關以抽象侮辱性言詞、舉動貶損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尊嚴之場合,則應令負刑法第140條的刑責,朱男行為已達羞辱竹東分局的執法地位及機關尊嚴,使用葬禮用的佛祖車,及代表驅邪的白獅陣、蜈蚣陣,甚至與分局的警車迎面對峙,以觸犯侮辱公署罪嫌,檢方呼籲有心人士勿越線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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