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說明,公司法與企業經營運作及股東權益息息相關,歷年來逐步修法鬆綁召開視訊股東會規定,2015年先允許閉鎖性公司可明訂章程後召開視訊股東會,2018年進一步開放非公開發行公司適用,但公發公司則未開放召開視訊股東會。

不過,隨著數位科技進步,視訊會議的使用設備與應用技術已趨成熟,股東以視訊參加股東會需求日趨成長。而今年5月疫情三級警戒時期適逢股東常會旺季,防疫措施限制實體聚會人數,使許多公司難依法在6月底前召開股東常會。

對此,經濟部針對非公發公司以發布問答集指引方式,使公司不用逐案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召開。公發公司部分,金管會除公告暫緩股東會召開外,並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公發公司,可採實體搭配視訊輔助方式召開股東會等緊急措施來因應。

考量未來若又有疫情等類似不可抗力因素,若因公司章程未能即時修訂,導致股東會無法以視訊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方式召開,將對公司運作及股東相關權益有所影響,經濟部認為先修法彈性開放公司可採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

此次修法針對非公發公司與閉鎖性公司,增訂主管機關可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情事,以公告排除章程訂明限制,藉由主管機關公告方式,增加採行視訊股東會彈性。公發公司則開放可舉行視訊股東會,並優先適用證券主管機關所定子法管理。

經濟部表示,未來會視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的實務運作情形,編製視訊股東會相關指引及問答集,提供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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