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張姓男子,去年12月到中華電視公司大樓櫃台欲陳情遭拒後,不久返回華視大廳撒冥紙,並將2把小刀及1把擊破器放在櫃台,對保全恫嚇:「要放火燒掉華視」。台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張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張男去年12月12日下午到華視大樓櫃台欲陳情遭婉拒後,張男當天下午4時返回華視一樓大廳,撒冥紙及白色紙張,並將2把小刀及1把擊破器放在保全值班櫃台。
張男並向值班的王姓保全恐嚇:「要放火燒掉華視」,王報警處理,警方查出是張男所為,北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張男。
北院審理時,張男認罪,法官認為張男遇事不思理性溝通解決,竟恐嚇華視保全人員,行為不當,判處拘役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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