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接獲爆料指出台鐵東區協調中心主管半年出差100多天,家就住花蓮還「出差」花蓮並且領近5萬元差旅費,基層出差卻難申請。台鐵回應指出,該位主管屬因公奉派出差,支領差費爰無疑義且合於規定。

台鐵說明媒體報導東區協調中心主任行事一節,表示為加強部門橫向聯繫,有效整合設備維修與營運需求,提升運務、工務、機務、電務、資產開發及附業營運等部門協同作業效率及效能,即時掌握及因應事件處理狀況,台鐵局設立「橫向聯繫各區(北、中、南、東)「協調中心」,統籌該轄區內各單位營運安全整合、例行性營運、維護後勤及行政支援等功能工作權責及介面協調之事項。

台鐵表示,因台鐵局均指派局本部資深高層主管(副總工程司或專門委員)擔任中心主任,且規定應進駐地區執行督導業務,屬因公奉派出差性質,支領差費爰無疑義;另各該主任於進駐執行業務期間得不受「台鐵局員工國內出差及旅費報支注意事項」第4點第2款每月出差不得超過10天之限制,前亦經專簽核定,支領合於規定。

台鐵說明,復查4個區域協調中心,又以東區協調中心轄管範疇最廣,從暖暖至古莊轄區路線總長409.5公里,且自成立迄今年11月1日止,包含協同工作橫向協調作業、在建工程及保安裝置巡檢作業、配合事故(事件)調查作業、會同鐵道局工程查核作業、防疫措施及其他辦理事項等,高達774件,是各區之冠,業務量實不輕鬆。

台鐵表示已建立地區協調中心的評核制度,將詳查各協調中心業務推動情形,加強對主管及人員考核,以確保中心運作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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