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18歲宋姓男大生因不小心擦撞瑪莎拉蒂,卻遭3名惡煞痛毆到顱內出血,重傷昏迷多日,台中地院以涉嫌殺人未遂等罪名,且有串共、逃亡、反覆犯罪等疑慮,昨天下午裁定將3名惡徒羈押禁見。為嚴防交通事故再發生惡煞等情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案,要求交通事故其中一方若有暴力等行為,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交通事故遭其中一方暴力相向層出不窮,因此他決定提案修正《刑法》新增第185-5條,在交通事故發生之際,對交通事故當事人涉犯第271條殺人罪、第277條或第278條傷害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賴士葆在提案說明指出,針對發生交通事故時,因交通事故當事人亟易處於驚恐、慌張的心理狀態,倘此際交通事故當事人一方不僅未採取救護及其他必要救護措施,反更加衝動未理性處理,而當場對交通事故他方當事人犯殺人、傷害或使人受重傷等犯罪行為,將使交通事故現場安全更加堪慮,為此爰針對此類非理性行為,建議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以收懲治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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