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有60天的預告評論期60日,將蒐集各界意見。

食藥署官員表示,此次修正是針對2006年的的公告做修正,並不影響已在市面上的健康產品,以及在進行中的健康食品。

此次預告草案修正有3重點包含,一、刪除動物實驗;二、修訂受試對象條件、受試人數及安全性監測項目;三、修訂數據統計分析方法與結果判定之規範及保健功效宣稱。

「健康食品」所准許標示或廣告之保健功效及其宣稱敘述,取決於個別產品依據衛福部公告之保健功效評估方法,提出之科學實驗驗證結果。

衛福部強調,健康食品本質仍屬食品,並沒有等同藥品的效果,亦無治療疾病的作用,若身體有任何不良狀況仍應循正常醫療管道診治,切勿自行食用誇大功效或宣稱療效的產品,以免花錢又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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