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弟兄「火裡來、水裡去」危險萬分!市議員吳敏濟18日為消防弟兄安全請命,他說消防局去年緊急救護案件達13萬3292件,69輛消防救護車,每天平均出勤5.3趟,為保障打火弟兄安全減少糾紛,要求消防局應配備給消防人員足夠的「隨身影像記錄器」。消防局長曾進財強調,預計明後年將各添購30只,以利救護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吳敏濟指出,幾年前某消防分隊個案為例,當119救護人員據報抵達時,當事人已無呼吸和心跳,雖依規定先後做了CPR及電擊送醫後仍宣告不治;事後家屬卻指控救護人員沒有做CPR,連電擊貼片都貼錯方向導致傷者死亡。幸好勤務指揮中心保有救援時的回報記錄,但司法程序仍走了3年。

吳敏濟說,消防弟兄出勤錄影十分重要,目前台中市消防局除救護車上固定安裝有監視錄影設備外,每輛救護車上配備2個隨身影像記錄器,目前的作法是1個留在車內,1個由救護人員配戴在胸口,並非每位出勤者都有配戴。單機錄影很容易漏掉關鍵畫面,上法院時證據力不足。

吳敏濟強調,全台中市有消防救護車69輛,隨身影像記錄器147台,但第一線的弟兄如果有選擇的話,寧願配戴民間捐贈的較高階產品,沒有分配到的人甚至拿自己的手機來錄影,市府應該優先配備足夠的數量,提供給第一線的打火兄弟使用。

曾進財表示,救護救災人員執勤若產生爭議,相關影像就可還原現場,作為判斷依據;消防局目前每台救護車均配戴2台隨身影像密錄器,預計明後年將各添購30只,並依據年限逐年汰換,以利救護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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