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國小曾姓教師涉嫌於11月間,數度在國小廁所內,從廁所的下方空隙處,偷拍女老師跟女學童如廁,並將影像存入電腦中欣賞觀看,至少有10名被害人,其中1名學生發現被偷拍告訴老師,狼師惡行才曝光,新北地檢署今依涉犯妨害秘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曾男。
新北檢獲報後,婦幼組主任檢察官鄭淑壬、檢察官陳冠穎昨指揮新北市永和警分局、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搜索曾姓教師住所及國小工作地點,查扣相關手機、電腦、電磁紀錄等物證,以釐清被害人數。
檢方訊後認為曾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以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今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表示,曾男所為嚴重侵犯被害人隱私權,造成被害人身心承受極大創傷,並破壞校園安寧秩序,新北檢將持續強力查緝、追訴是類非法偷拍犯罪,以落實婦幼權益的保障及校園安全維護。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