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房仲工作的男子于維智得知已婚的江姓女同事被「恐怖情人」林姓運將騷擾,去年他埋伏砍死林男,還佯裝為隨機殺人案件,誤導警方辦案方向,並謊稱自己罹有精神疾病脫罪,歷審將于男依殺人罪判刑9年8月,檢察官提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去年4月11日深夜,于男持藍波刀在台北市莒光路砍殺林男18刀,林男送醫搶救近3個月後仍不治身亡。檢警原以為是隨機殺人案,追查後竟發現是預謀殺人。
檢方起訴指出,于男與江姓女同事各有家庭,但關係匪淺,因江女告知遭「恐怖情人」林男騷擾,去年初竟在林男車上裝GPS追蹤器,還開始自主重訓,案發當天在林男住家附近埋伏,見林男現身,隨即衝上去殺人。
于男左手撐傘佯裝路人,右手拿藍波刀朝林的背部刺殺10多刀,凶刀刀刃「卡」在林的左手掌,于隨後被捕;警方偵辦一度以為于男是隨機殺人,後來偵辦發現于的殺人動機與情殺有關聯。
一審及二審認為于男在案發後佯裝為隨機殺人案件,誤導警方辦案方向,並稱「前開藍波刀為上天賜與保護安全之禮物、禮物說要保護自己先下手為強,所以我就捅他了」等語,欲假藉罹有精神疾病脫罪,毫無悔意,犯後態度非佳。
合議庭考量于男前無犯罪紀錄,未獲取死者家屬之諒解,及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素行、參與情節、角色分工等一切情狀,將他判處有期徒刑9年8月,檢方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江女因協助于男取得林停車位置訊息,令于得以順利更換GPS衛星定位追蹤器電池,持續竊錄林非公開之活動,侵擾林之隱私,二審依共同犯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刑8月,緩刑2年,因未上訴已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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