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財政部國產署29日公告招標今年第三批太陽光電標租案,總共推出六宗標的,面積合計約3.98公頃。
國產署指出,本次光電標的包括桃園觀音案(1.16公頃)、台中新社案(0.9公頃)、新竹市案(0.65公頃)、台南官田案(0.32公頃)、嘉義竹崎案(0.29公頃)及屏東市案(0.66公頃)等六宗,其中僅桃園觀音案為舊案,其餘皆為新案。
農委會自2020年7月7日修正規定,不同意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土地用途種電,被稱為「光電七七事變」。本次列標的桃園觀音案屬於爭議農地,因此廠商得標後擔憂農委會規定影響開發,最後選擇不簽約,認賠保證金百萬元出場。
國產署指出,桃園觀音案經行政院能源小組會商後,認定為行政院核定「2020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光電專案區域,不會受農委會規定影響,業者得標後仍可申請變更使用。至於其他五宗新案皆為特定專用區或一般農業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山坡地保育區或河川區之水利用地,面積介於0.3公頃至0.9公頃間。
為衝刺光電目標,國產署自2019年起每年固定推出至少兩批次光電土地標租案,另提供民間業者申請開發,經核准之後可轉「委託經營」方式使用,正式啟動光電投資。同時,國產署也以「共同改良利用」方式釋出土地給台電、能源局招商。
截至今年11月中,國產署光電標租已經有14案簽約、委託經營則有15案,還有台電與經濟部能源局的共同改良利用2案,合計為31案,發電面積約602公頃,總發電量估545.67MW,其中248.9MW已經完成併網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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