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並訂於明年1月9日舉行投票,投票。
中選會表示,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臺北市第5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4萬4748人,法定連署人數應為2萬4475人以上。該罷免案提出的連署人數3萬8286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2萬7362人,不符合規定人數1萬924人,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依法中選會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對於罷免案定於明年1月9日投票,中選會說明,依公職選罷法第87條規定,罷免案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該期間內有其他各類選舉時,應同時舉行投票。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考量罷免投票完成期限、籌辦選務工作所需時間,併以錯開與考選部、教育部或國營事業等機關構所舉辦考試日期等為原則外,也要避免與紀念日及重要節日,影響民眾廉價安排,因此訂於1月9日舉行罷免案投票。
林昶佐罷免案重要日程:
(一)110年12月3日 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二)110年12月13日前 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三)110年12月16日 發布罷免公告
(四)110年12月20日 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五)110年12月30日至111年1月8日 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六)111年1月5日前 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
(七)111年1月9日 投票、開票
(八)111年1月14日前 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九)111年1月14日 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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