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太平區一處祝融肆虐過的建物,肉眼可見已是不堪使用的危險建築。市議員陳政顯今天為民請命說,政府漠視屋主不處理不拆除的情況下,該建物已經以危樓狀況存在超過5年了,至今仍然無人處理拆除。都發局長黃文彬強調,市府將現場勘查確認合法建物範圍,並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處理。

陳政顯指出,都發局不只要關心違章建築的拆除,危險建築物更是要加倍關心,因火災受損的房屋,雖然是領有合法的建照使照,但是經烈火傷害過的房屋結構,在未經專業鑑定之前,無人能判斷房屋的結構安全,任其荒廢都市街道旁,除有礙都市景觀,若有人隨意進出更容易發生環境衛生、公安與治安的問題。

陳政顯要求政府業務主管機關要負起責任,積極協調督促所有權人拆除火災後危樓,必要時適度介入公權力協助,不希望再聽到政府憾事發生後才提出事後檢討,要求主管機關研究相關的執行辦法,以維護市民的安全與市容景觀。

黃文彬強調,經查該案建物位於太平區新福路上,曾於2016年發生過火災,建物領有使用執照,去年2月15日已查報屬既存違建在案,將現場勘查確認合法建物範圍,並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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