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司20日否准(不予登記)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解任董事長及補選董事長的變更登記案。

商業司指出,光洋科11月5日董事會以臨時動議方式,解任原董事長及補選新董事長,11月7日光洋科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此重大訊息,說明「董事會解任及補選董事長決議無效」,11月9日光洋科公司,新選任董事長玉璟有限公司向經濟部送件申請解任原董事長及補選新董事長的變更登記。

本案涉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適用疑義,亦即應由董事會決議事項,是否符合該辦法第3條第4項所定有「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之例外情事,因涉及該辦法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經濟部前已分別於110年11月10日、同年12月6日函詢金管會,並參酌金管會意見處理本案。

經濟部表示,光洋科公司110年11月9日申請解任原董事長及補選新董事長變更登記案,經經濟部認定110年11月5日董事會以臨時動議提案解任原董事長,因為不具備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之例外情事,不符合該辦法第3條第4項規定,所以不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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