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姓男子先前擔任國防部海軍陸戰隊防空警衛群基地警衛一營警二連上兵(現已退伍),卻在半夜2點至4點站哨時,因鮮姓女友前來探訪,楊男就直接卸除身上裝備,擅離職守離營見女友,還將女友抱入營區內幽會近2個小時,高雄地院依擅離勤務所在地罪判楊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楊姓上兵被派遣駐守於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旗津廠區,於去年10月26日凌晨2時至4時擔任駐區營門盤檢哨兵勤務時,女友臨時來訪,楊男竟然擅自卸除執勤裝備,將鋼盔、防彈背心、S腰帶、實彈10發、彈袋2個、警棍放置在哨亭後。
隨後楊男向一同站哨的同袍謊稱,自己已向留守主官報備,可以出營接見親友,該名同袍出言勸阻,但楊男仍徒步走出營區會見女友,甚至還將女友抱回營區內幽會將近2小時,送女友離營後,楊男也沒回到站哨處收拾先前卸下的裝備,而是直接返回寢室休息。
楊男的誇張行徑讓同袍看不下去,逐層回報上級長官,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楊男確實犯有相關不法情事,便將其移送法辦,高雄地院審理時,楊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楊男當時為現役軍人,本應重法守紀,卻在擔任營門盤檢哨兵勤務時,擅離勤務所在地並非法通過警戒處所,已嚴重影響軍隊紀律及營區安全管控,考量他犯後態度尚可,依擅離勤務所在地罪判楊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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