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唐世豪、陳天賜、江昶濬對在新北市泰山區及桃園市經營地下錢莊的施姓老闆不滿,2019年6月持刀殺害老闆並焚屍滅跡,將屍體棄置在江男宜蘭老家農地,施男家屬以房子成為凶宅向3人求償500萬元,新北地院判3人賠償需賠償122萬餘元,仍可上訴。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2020年7月依殺人、損壞屍體等罪,判唐、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江有期徒刑18年,高等法院維去年持原判,判決上訴駁回。
民事部分,對於唐世豪、陳天賜、江昶濬殺死施男,施男家屬求償750萬元,新北地院判3人須賠償360萬元,唐另須賠償殺死施男後取走的100萬元。
施男家屬另再提告,施男在新北的住處,因遭3男殺害變成凶宅房價減損,求償500萬元;法官審理後經鑑定減損金額約122萬餘元,再判3人須另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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