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消防員范峻恩,辦理民眾申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時,為了爭取績效竟偽填申報書及領用表,詐取警報器,另還涉嫌竄改同事的績效資料,台北地方法院依詐取財物罪判刑1年10月,妨害電腦使用罪判刑1年2月,執行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范男在2018、2019年間,利用消防局積極推動民眾申請補助住警器的機會,以大批不知情民眾當人頭,偽填大量申請書,製作不實審查表、領用書,詐領245組住警器。
事情曝光後,范員遭記過調職到圓山分隊,並被禁止從事相關業務,直到2020年間「觀察期」結束,范員可以繼續辦理住警器業務,但某一次他替住戶安裝完後,發現有其中5戶民眾重複登記,竟盜用同事帳戶上網竄改資料,把績效據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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