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前評委召集人趙映光之子趙介佑,遭起訴在2019年以台北某處作為組織據點,參與黃姓男子的暴力組織,強押被害人拘禁毆打及威嚇逼債,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將趙男依參與犯罪組織罪判刑2年4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考量他與被害人和解改判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俊檗與趙介佑、許濠鵬等人以通訊軟體、行動電話為聯絡方式,逐次聚集而發展為持續實施暴力性犯罪、牟利性結構性組織,他們在2019年4月12日凌晨,強押林姓被害人並施以毆打、拘禁及威嚇逼債,直至對方傷重才載往醫院。

主持犯罪組織的黃俊檗一審被判刑3年4月,強制工作3年,但因司法院大法官宣告強制工作違憲,二審只判刑3年4月,趙介佑部分因與被害人和解,略減刑度改判2年。可上訴。

趙介佑另因涉嫌販毒遭起訴,該案目前仍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他在偵查中遭羈押禁見,移審北院後,法官考量他雖認罪,但有反覆實施之虞,仍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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