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媒體集團總裁王令麟遭檢方起訴,送禮涉賄賂獄政官員,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將王判刑2年2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19日開庭,王令麟應訊時否認犯罪,他說只是過年三節送禮的禮品,並無行賄意圖,請求法官判他無罪。
王令麟表示,他曾經擔任立法委員,做過商會理事長等,做人做事禮尚往來,過年三節,對於業務上有往來的人,基於人情義理,他的特助胡曉菁都會負責處理安排年節禮品的收送,不是行賄,對獄政人員也因此受牽連,他深感抱歉。
檢方起訴王令麟在北監服刑時,涉嫌利用東森國際旗下台灣通訊傳播產業協進會,在北監開辦「多媒體電腦創作班」,協助拍微電影推廣矯正教化成果,藉此與北監高層打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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