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市停車管理工處擔任管理員27年的陳姓男子,辦理退休後才得知夜點費屬於工資,向管理工程處提告請求給付少領的退休金,台北地方法院經計算後,判令須給付陳男10萬元。可上訴。

夜點費屬於工資的爭議,法院多起訴訟,台電多名退休員工提起訴訟,主張退休前的平均工資中「深夜點心費」未計入,請求法院判令台電補發少給的退休金,法官都認定勞基法施行前,夜點費具勞務對價性屬工資,判令台電須補發這些退休員工退休金差額定讞。

#退休金 #管理員 #少領 #提告 #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