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范雲今(18)日召開記者會,指有高鐵女員工長期遭同事性騷擾,台灣高鐵公司回應表示,內部已二度召開審議會,但分別做出迥異決議,因此將採複評措施,預定3月召開。回應全文如下:

1. 台灣高鐵公司對性騷擾事件向採「零容忍」政策,員工若被申訴成立性騷擾者,即依公司規定,將以違反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予以解雇。因此,本公司處理類案均秉持毋枉毋縱、公平調查之原則謹慎處理,絕無包庇縱容之情事。針對本案造成申訴人未能感受到公司保障同仁之用心,本公司將重新檢視各項制度,並視個案需求延聘外部專家參與,期使制度更加健全,進一步保障員工權益。

2. 本案申訴人向警方報案後隨即於去年3月25日再透過內部管道申訴,本公司獲悉後立即依《性騷擾防治法》及本公司內部之性騷擾事件防治及處理辦法處置,4月間即召集性騷擾事件申訴處理委員會議並做出決議。惟申訴人再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另行提出申訴,故本公司於11月間二度就本案召集性騷擾事件申訴處理委員會議。

3. 鑑於二次審議委員會參與委員根據相同事證分別做出「性騷擾」不成立及成立二種迥異決議,顯見案情認定容有疑義。故為求慎重起見,本公司決定再採「複評措施」,延聘外部專家參與複評審議,以充分確保決議之公允適當,維護兩造權益。相關會議刻正積極籌備中,預計3月召開。

4. 本公司基於保護申訴人立場,於審議「性騷擾」成立與否期間,亦採取立即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包括:調整被申訴人至不同工作地點,避免與申訴人接觸;此外,針對被申訴人「不當行為」部分,亦已另案提報懲處後,予以處分。

#申訴 #處理 #性騷擾 #決議 #性騷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