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推動廢食用油回收政策,成效良好,統計去年台中市廢食用油回收共計5835公噸,每天平均回收約16公噸,後續除了委託合格的業者處理,製成手工皂供民眾兌換,提供國外業者製成生質能源,賦予廢食用油新生命,有效達到循環經濟的目的。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廢食用油屬公告應回收項目,台中市廢食用油回收方式,大多由事業、機關、學校自行交付回收商,分析去年回收狀況,有16公噸由環保局清潔隊回收,約占全市回收量0.28%。
廢食用油回收後,交由合格處理業者,或外銷至新加坡等國家再製成生質柴油,部分由清潔隊回收的廢食用油,則由北屯、南屯區等清潔隊製成環保皂,於辦理環保相關活動時,提供給民眾兌換,讓廢棄物有效再利用。
環保局呼籲,民眾如有廢食用油,請勿隨意傾倒於排水溝或周遭環境,以免造成環境汙染,避免直接倒入家中水槽、丟入垃圾桶或廚餘桶,應使用原商品容器、寶特瓶或塑膠空瓶盛裝後,再交付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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