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區興中街火警,造成很多住戶無家可歸,市府表示,共有31名受災戶接受安置,住宿和三餐費用由市府負擔,全力協助受災住戶度過難關。
社會局表示,6日發生興中街火警後,社會局家庭中心針對受災戶,2天內完成每一戶的面訪,採一戶一社工、單一窗口服務,提供火災證明、證件申請、返家時間、急難救助、租屋等相關資訊和資源連結,減少受災戶往返奔波。
社會局表示,火警當晚,區公所就近開設活動中心作為避難收容處所,後續結合民間旅館,提供臨時短期住宿安置,共有31名受災戶接受安置,住宿和三餐費用由市府負擔,如符合急難紓困或急難救助,區公所將協助受災民眾申辦相關補助。
法制局指出,成立專責窗口,提供該案受害者及家屬專案法律諮詢,給予受害家屬電話或面談律師法律諮詢服務。
此外,法制局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台中分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合作,協助罹難者家屬及重傷受害者,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進行相關法律程序,並依被害者情況,適時轉介法扶基金會提供法律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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