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12)日召開「新市產業園區設置計畫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面對台商回流用地需求,經環評委員建議開發單位經濟部強化園區事業廢棄物處理,以及園區內綠地作為生態保育棲地下,本案通過初審,並送大會審查。

因應台商回流用地需求,經濟部於中南部台糖農地推出5大產業園區,分別為嘉義中埔、嘉義水上、雲林褒忠、台南新市、高雄岡山。

台南新市產業園區在去年3月第1次初審時開發面積98.5公頃,雖然未達到進入二階環評要求的100公頃,但由於對周遭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且有健康危害風險,環委當時仍建議進入二階環評,之後開發單位在後續送審時將計畫面積縮減為現有的69.22公頃。

該園區結合台商回台以及在地優勢,引進產業別包含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並厚植綠能、光電、物聯網等。

環委朱信則指出,本次會議開發單位沒有談到廢棄物處理方式,應確認無法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的處置方法。

環委張學文透過書面審查意見建議,目前台南工業區多,耗水量大,本計畫全區各產業用水回收率75.3%比較其他經濟部主導的園區稍低,仍有調高的空間,應評估提高可能性以提高整體回收率,減低工業區用水帶來的影響。

開發單位表示,經評估檢討,產業用水回收率可由75.3%提高為76.6%,預計於2029年達計畫用水量時,全區用水回收率由80.2%提高為81.2%。

針對本次開發案,環委對於開發單位回覆並未有過多建議,但應強化園區事業廢棄物處理,施工及營運期間鄰近農田4處進行每年1次監測土壤的項目應為「管制標準項目」;另須進一步確認溫室氣體增量抵換計算的正確性,以及園區綠地應以作為生態保育棲地為原則,本案通過初審,並送大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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