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表示,他本來就是出來的人,現在是代管立榮,沒有所謂得到什麼好處,星宇本來就有計畫申請國內線,沒有所謂協議的事,這些都是張家產業。他說「本來就是我父親一手創立下來,沒有所謂條件交換」,這是分工狀態,是大家共識,把集團業務顧好。
他也表示,大家都是一家人,生氣歸生氣,都可以坐下來談,家裡人吵架和解就好,沒有什麼不能講。大哥張國華講的他同意:張家的產業,總裁父親花幾10年拚下來的,還是讓張家人主持,誰主持沒關係,有能力就去弄沒意義。張家人不一定要姓張,激情過後要把理性拿出來,對集團長治久安最好,沒人想毀壞這個集團。
至於遺囑,當初父親交代做就盡量做,張國煒指出,「雖然遺囑寫的是我,但從頭到尾,就沒這個心。」而且可以分工,誰適合就去做。至於遺囑沒轍告,他認為,兄弟大家有各自想法,那是總裁張榮發寫的,他也不知道裡面狀況,要找要找遺囑執行人及見證人,所以當初被告也覺得很奇怪。
張國煒說,「一審不是我獲勝,是張榮發獲勝」,這只是證明張榮發本身的遺囑,對他來說,是不是爸爸意思比較重要,即使無效,也沒關係,至少呈現總裁意思。
「本來就是股東,沒有所謂重回長榮集團」,張國煒表示,父親沒過世前,就找過大哥談過,本來他同意後來反悔,也不知道原因,不同意就算了,他是大哥,父親過世、大哥為父,排到老四沒立場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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