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陳女、張女都遭網路愛情詐騙,情傷又各被騙走約29萬元,警查到詐團帳戶人頭、車手是46歲已婚陳婦,陳婦崩潰辯稱,她慘遭網路男友「馬庫斯」騙走鉅款,還渾然不知幫提、交款。一審以2個共同詐欺取財罪各判她1年2月;1年1月、併科2萬元,陳婦上訴。二審法官以她的愛情對話紀錄、匯款744萬5835元、帳戶仍使用,認定她遭感情矇騙利用,罪證不足改判無罪。
兩女痛心報案恐遭詐騙,陳女說,在網路認識美國軍醫「馬丁」,訴苦小孩生病需款孔急,她在2020年11月2日匯29萬元到他指定帳戶;張女指控,男網友美國士兵「詹姆士陳」想提早退休,但繳足保險費才能領退休金,求助代墊,她在2020年11月6日匯給28萬7000元。警循線追查,發現兩人匯款後約1小時,錢就被帳戶人頭陳婦領走。
警方追查,發現陳婦不但提供帳戶給不法集團詐騙用,還提款、交款給詐騙集團成員,將她送辦。
陳婦否認涉及詐欺,辯稱也是愛情詐騙受害人,2020年7月間在網路認識在利比亞當軍醫的美國人「馬庫斯」,他陸續以女兒學費、薪資包裹被海關扣留、機票及生活費等事由不斷索錢,以自殺、關係破裂等情緒勒索,她想進一步交往,才陸續匯錢,後來對他坦言「我破產了!」。
陳婦說,同年10月間「馬庫斯」說要投資比特幣,需要她的帳戶,並介紹「交易員」及「Bolin Shen」等人,她提、交款是幫情人賺生活費,不須再匯款給他,並不知道領、交的是贓款。她與「馬庫斯」視訊過,與「交易員」是不同人,沒見過「Bolin Shen」。
一審法官以陳婦已婚、小孩均成年、曾從事餐飲及服務業,有相當智識及社會經驗,應知提供金融帳戶給他人使用,代提領款項、轉交,多為取得不法所得,且陳婦提領交款都在台灣,「馬庫斯」身處境外無法拿到生活費,諸多疑點是製造查緝斷點手法。
一審法官認定,陳婦與「馬庫斯」、「交易員」及「Bolin Shen」等人,為共同正犯,涉犯詐欺取財罪及《洗錢防制法》,依2個詐欺取財罪各判刑1年2月;1年1月、併科2萬元。
二審法官以陳婦與「馬庫斯」交往以來,陸續共匯款744萬5835元,認定是遭詐騙集團詐騙。陳婦將帳戶給詐團使用後,仍用作保險費扣款,被列警示帳戶時存款還有27萬多元,她緊急聯繫「Bolin Shen」,擔心沒錢可作保費扣款,並氣急敗壞質問「馬庫斯」為何變成詐騙帳戶。
法官認為,兩人愛情對話互稱戀人、夫妻,「馬庫斯」花言巧語互稱戀人、夫妻,雖前言不對後語,破綻百出,但陳婦受感情欺矇而警覺性比一般人低,順應要求,提供帳戶、幫助提交贓款,但提升為故意共同詐欺取財、洗錢,罪證仍有疑點,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不足以認定陳婦犯罪,而撤銷原判,判決無罪,全案檢方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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