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審查《促參法》修正,將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PFI),根據估算,每年約有250億元的PFI商機。
立法院委員會今日審查通過《促參法》修法,財政部促參司力拼這個會期三讀過關。這次修正重點,包含擴大促參法的種類,除了數位建設外,也納入將影視音設施和綠能和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等,為未來促參添更多案源。
就是外界所關注項目,就是PFI入法,修法通過,經評估具優先性、迫切性和必要性的公共建設,且比自辦更具效益,可以採PFI制度。
財政部也接納立委曾銘宗的提案,PFI辦理的公共服務除依規定編列預算書之外,也應該在預算書中列表說明PFI的未來年度經費支出,此外也要求財政部PFI辦理期間將每年執行情形送立法院備查。
PFI機制若建立之後,根據預估,國發會匡列未來4年約1500億元、2000億元,每年約有500億元公共建設量能,當中若有一半可透過PFI來辦理,也就是約250億元投資動能。
財政部希望,推廣長照機構、社會住宅採用PFI機制,尤其這兩項服務未來需求量大,若採用PFI可對國家財政有正向幫助。
這次也將爭議解決機制更為完善,若主辦機關與民間投資者出現爭議,處理不成,可以書面向財政部組成的「促參申訴審議會」提出申訴。
未來修法三讀後,新增的綠能、數位建設、影視音、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等,都會洽各主管部會,訂定符合重大公共建設的門檻,並提出稅評,只要達到門檻,就可享有促參法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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