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26歲的范姓男子,25日上午7時許,駕駛自小客停車於梧棲區文匯街近文華街口,范男開啓車門時,剛好47歲的江女騎乘機車行經,被突如其來的開車門,驚嚇造成機車失控自摔受傷;警方指出,依道交條例第56-1條,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調查,范姓男子於25日上午07時37分,開車到梧棲區文匯街近文華街口,范男駕駛自小客停車開啓車門時,不慎造成江女騎乘機車受到驚嚇,機車失控自摔受傷。
警方指出,依道交條例第56-1條,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汽車駕駛人於停車開啓車門,務必察看後方有無來車再行開啓行為,以免造成憾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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