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西螺鎮1處集貨場發生槍案,警方持續逮捕2共犯,主嫌與共犯均交保。(西螺警分局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雲林縣西螺鎮1處集貨場發生槍案,警方持續逮捕2共犯,主嫌與共犯均交保。(西螺警分局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雲林縣斗六市林姓男子因友人與西螺鎮1民間蔬菜集貨場發生行車糾紛,24日持改造手槍至集貨場前對空開4槍後投案,警方持續逮捕2名共犯,雲林地檢署28日表示檢方聲押主嫌,法官以有重病等理由,裁定1萬元交保候傳;共犯曾嫌、戴嫌則由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候傳。

西螺警分局24日晚間6點許接獲報案,指有人在西螺鎮新興路1處私人蔬菜集貨場對空鳴槍後駕車逃逸,警方到場後查無人受傷,調閱集貨場周邊監視器展開追查,約30分鐘後1名林姓男子帶著作案改造手槍、2發子彈前往西螺派出所投案。

林姓男子供稱,因友人開車與集貨場貨車發生碰撞糾紛,雙方協調卻遲遲沒有結果,他為友人打抱不平,才會帶著改造手槍到集貨場開槍表達不滿,辦案人員深入調查後發現,另有2男子共謀犯案,於26、27日陸續帶回曾姓、戴姓2嫌偵訊。

西螺警分局副分局長馬秋景指出,該案發生後警方立即啟動快打部隊,火速到場查處,同時擴大拘提相關共犯,所幸本案未造成人員傷亡,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毀損罪嫌,將林男等3人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指出,承辦檢察官認為主嫌林嫌犯嫌重大,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以林嫌有重病、無羈押理由,裁定1萬元交保候傳;曾嫌、戴嫌則由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分別以10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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