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日前晚間發生一起台幣、人民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交易糾紛,36歲陳姓台商因在大陸經營生意急需周轉,想將新台幣262萬兌換成人民幣,經仲介顏女及合作虛擬幣商麥男介紹,與同虛擬幣商蔡男進行等價交換,顏、麥兩人從中收傭金。但後來交易破裂,陳男未收到人民幣拒絕交錢,蔡男氣得報警,顏女與麥男遭警方依詐欺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派出所員警於22日23時許接獲報案,三民區建國三路某大樓內發生糾紛,員警立即趕往現場,發現陳男帶著新台幣262萬,想將新台幣兌換成人民幣,與虛擬幣商37歲蔡男交易,但後來交易不成,蔡男因虛擬幣已轉出造成損失,氣得立即報警,員警到場了解後驚覺事情不單純,將54歲仲介顏女及虛擬貨幣商35歲麥男帶回派出所偵辦。
據了解,陳男因在大陸經商急需用錢周轉,但銀行匯率較高,想省錢才透過地下匯兌方式,用虛擬幣來換人民幣。先透過同業介紹認識仲介公司顏女,顏女再通過合作夥伴麥男介紹想將虛擬幣變現的蔡男。陳男帶著新台幣262萬會面,蔡男先依據泰達幣市價與新台幣換算,再把同等價值近9萬顆泰達幣匯給麥男,由他轉給遠在大陸的顏女友人「小郭」,但麥男轉給「小郭」後,「小郭」沒有依照約定將人民幣匯到陳男指定帳戶,隨即失去聯繫。
此時陳男未拿到人民幣,因此不願交付新台幣262萬元,而蔡男發現自己不但損失9萬顆泰達幣,亦無法取得現金262萬,立即報警。員警到場了解後,將顏女及麥男2人帶回派出所,訊後依詐欺罪移送地檢署偵辦。由於陳男也涉及糾紛,警方也查扣他帶來的262萬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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