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昨晚有名男子騎車載女友出門,紅燈違規右轉被後方巡邏員警發現,警方鳴笛示意停車受檢,豈料男子催油門逃離,過彎時後座的女友被拋飛,男子也沒停車關心,女友氣到要主動提供車牌號碼讓警方開罰,怒嗆「可以開Double罰單給他(男友)嗎?」。
桃園警察分局埔子派出所警員黃偲瑀24日晚間17時20分許正在巡邏,於中正路與同德二街口發現1輛雙載機車紅燈右轉,並沿同德二街行駛,立即開啟警鳴器並示意騎士配合停車受檢,不過機車騎士拒不停車,反而加速轉入小巷逃逸,意圖規避員警取締,轉彎時不慎將後座女友甩下,仍未停下反倒加速離開,員警立即停車察看女子情況,幸好僅輕微擦傷無需就醫。
遭甩下的女友表示,她在看到員警開啟警鳴器尾隨攔檢時已有勸男友停車,沒想到男友不聽勸告,反倒加速離開還將她甩下,她氣得詢問員警「可以開Double罰單給他嗎?」。員警回應,交通違規部分會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告發,包括紅燈右轉及不服稽查取締逃逸等2項違規。
警方說明,男騎士的行為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規定,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警方再次呼籲,汽機車駕駛人應遵循交通規則行駛,勿貪圖一時方便違規,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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