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副議長陸淑美近日陸續接獲陳情,有民眾於岡山區多處路段,在無照相警示標誌下,遭高雄市警察局先拍照取締後,該處路段才設立起照相警示牌,不僅引起民怨,也有違行政指導原則。岡山警方12日對此解釋,警員都有依法處理,盼降低死亡車禍發生率。
陸淑美表示,據民眾指稱,於行經前峰路、寶米路等多處路段時,在未見任何照相警示牌的情況下,遭拍照取締,事後該等路段才陸續掛出照相警示牌,民眾質疑市府此舉為「不教而殺」。
類似民眾陳情案件已發生多起,分布在多個路段如前峰路、寶米路、大莊路、嘉興路、聖森路等,並非單一事件,陸淑美籲請警方維護交通安全執法時,應按步驟來,不應先射箭再畫靶,把民眾當成提款機。另岡山聖森路目前速限僅50公里,也遭民眾反映不合時宜,建議配合車輛流速予以調整。
警方表示,取締測速是希望藉此提醒民眾,減速慢行,且岡山地區死亡車禍頻傳,機車騎士自撞車禍也不少,希望透過取締與宣導,促使民眾增加安全意識,避免發生車禍。
一名警官透露,只要民眾超速不過於誇張,不會立即製單舉報,而是會審酌當時路況的速限去判定。比如該道路速限50公里,民眾超過60公里以上才會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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