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梓官區日前傳出有飼主疑似在故意放縱比特犬咬死路邊的流浪犬,還將該影片PO網炫耀,引起網友撻伐;高雄市動保處接獲通報獲報後已與警方找到飼主並製作筆錄,飼主劉先生竟辯稱不知狗突然跑出去及咬死浪犬,事發後,已將比特犬放走,動保處強調,會蒐集相關證據,依法函請檢方協助調查。
高雄市動保處表示,接獲動物協會通報,表示有民眾於梓官人臉書透露,近日有人故意放出比特犬咬死流浪犬,全程錄影影片,動保處接獲通報即啟動調查機制。
動保處調查,案發地點位於梓官區,通報協會表示,有當地住戶特地載比特犬去咬老浪浪,浪浪躲到中正橋的車底還把牠拖出來,浪浪最後還被他丟到水裡滅屍,動保處同仁會岡山分局赤崁派出所警員前往中正路查訪,已與警方找到飼主並製作筆錄。
飼主劉先生辯稱,案發時不知狗突然跑出去且咬死浪犬,事發後,他將比特犬放走,但動保處依據錄製影片中人聲疑似飼主在現場,動保處強調,比特犬未植入晶片登記最高可依法裁罰1萬5000元、比特犬於公共區域或公眾得出入之區域未依規定戴透氣口罩及繫1.5公尺內牽繩最高可裁罰15萬元、案發後將犬隻放走,涉及棄養最高可裁罰15萬元,已函文當地派出所針對飼主通訊及戶籍地址附近調閱監視器來查明比特犬的去向。
動保處表示,飼主疑似在現場故意放縱比特犬咬死浪浪,將依動保法第25條移送檢調單位後續調查,全案因涉及違反多條動物保護法之規範,後續將依動保法裁罰。
動保處葉坤松處長呼籲民眾,若是發現比特犬蹤跡,小心不要靠近犬隻,並請即刻打1999通報動保處,另請勿騷擾、虐待及傷害動物,若是有發現有類似行為可直接跟在地派出所報案或通報動保處,動保處後續會持續追查。
葉坤松說,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最重可處2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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