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外送員潘秉侑因積欠債務,假借買春在黎姓越籍女子套房內,連砍19刀將對方頸部幾乎砍斷致死,再拿走其隨身財物,他認為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量刑過重提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19日勘驗警詢筆錄,釐清他在警局時筆錄有無證據能力。
檢方起訴指控,36歲的潘男在2021年5月11日晚間前往越南女子的工作室後,持預藏的水果刀殺死死者。死者身中19刀,其中17刀集中在頸部、2刀在軀幹部,脖子幾乎被潘男砍斷,手機和3500元現金也被潘男拿走。
直到隔天早上9點多,死者男友到工作室發現女友倒臥血泊中早已身亡,嚇得趕緊報警;檢方將潘男起訴後,一審台北地院判決無期徒刑,他不服提上訴求輕判,還辯稱是對方打他兩巴掌羞辱,他才「失手」犯案,二審高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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