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子黃立翔2020年間謊稱自己曾擔任屏東醫院婦產科主任,並偽造中央研究院青山分院在職證明書、綜合所得稅計算表等單據,取得護理師小慈(化名)信任,並與對方交往,未料黃男事後卻以沒帶健保卡看病、阿嬤半夜掛急診等理由,短短2個月內騙走小慈148萬餘元。新北地院近期依偽造文書罪判處黃男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黃立翔2020年10月受林姓男子(另行偵辦中)指示,透過交友軟體「Cheers」與小慈聊天,黃男謊稱他畢業於加拿大醫學院,曾在屏東醫院擔任婦產科主任,目前在中央研究院青山分院工作,還偽造中研院青山分院的在職證明書、2019年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檢核用計算表、健康檢查證明,營造他職業良好、收入高的假象,與小慈交往。

未料,2人交往後,黃男常以加油沒錢、阿嬤半夜掛急診身無分文、反職業法規定需繳納罰款等理由,向小慈討要錢財,黃男甚至辯稱他曾向任職單位墊繳公職保險費用,慫恿小慈信貸108萬元,並且多次未經小慈同意,利用她的信用卡、以及她名下的行動電話綁定行動支付消費。

小慈事後驚覺受騙提告,發現中研院根本沒有青山分院, 黃男出示的文件是偽造的。

法官認為,黃男正值青年,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貪圖他人錢財,與林男共同犯案,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只是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採從一重偽造文書罪量刑,判處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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