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同心會秘書長張秀葉因參選台北市議員賄選,最高法院判刑3年5月定讞,但張女在去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就未回台接受審判,只委由律師到庭陳述意見,如果她未返台接受刑罰執行,檢方將對她持續通緝40年, 直到2062年。

依刑法規定,有期徒刑在3年以上、10年以下者,行刑權時效30年,如果遭通緝無法如期執行時,時效將增加1/3、10年,張女如果未到葉若拒不到案,檢方將對她持續通緝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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