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收養家庭當事人怡如媽媽、怡伶媽咪跟孩子陽陽,從陽陽10個月時成為家人,她們倆是陽陽的實質雙親,到現在陽陽已經4歲了,在法律上卻仍只有怡如媽媽跟陽陽有法律上的親子關係,希望大法官可以受理這個案件,讓她們的愛可以不要成長在淚水裡,而是在歡樂裡。

彩虹平權大平台、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與倡議律師團,今天為全台首案同志收養家庭聲請憲法解釋,呼籲大法官盡速審理此案,讓同志收養家庭能夠受到憲法的完整保障。

三個團體及律師團自2021年4月起協助同志收養家庭們,透過司法程序爭取完整的家庭權益至今。今年初因法院裁判准予收養,已有一組家庭成功登記為全台第一組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但個案裁判僅有個案效力,既無法拘束其他法院,仍需等待《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修法,或是憲法法庭針對現在的法條去做成違憲解釋,才能完整解決其他同志收養家庭的困境。

倡議律師團的律師鄧傑跟律師林實芳說明,現行法律規定同志配偶只能收養親生子女不能收養養子女,所以怡伶媽咪雖然從收養的一開始就是孩子的照顧者,但她無法收養陽陽,希望大法官可以盡快受理本案,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糾正改善748施行法的缺失。

律師李晏榕表示,除了目前已經進入釋憲聲請的這組同志收養家庭,仍有其他的家庭在法院奔走,等待裁判的每一日都是戰戰兢兢,深怕有親權的一方若發生任何意外時,會無法給予子女完整的保障。

同志團體、收出養機構及協助個案的倡議律師團今日也喊出口號:「收養家庭,不分異同」、「我的家庭真可愛,只缺法律來保障,讓憲法保障我們的家」,傳達對於接下來可能進行的釋憲深深的期待及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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