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研究學生愛慕小美,但表白被拒改耍陰招,今年3月間約她與1名友人到甜點店喝下午茶,藉口請喝自備熱可可,卻暗中在小美杯裡加昏睡藥水,隨即開車送她回家,途中趁她藥效發作昏睡不醒,伸狼爪猥褻,經小美家人得知報案。法院審酌雙方和解,小美不再追究,依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張男向小美表白被拒,即將入伍前邀小美與友人陳男出遊,3人今年3月17日到中市神岡區1家甜點店喝下午茶,張男拿出自備熱可可要請兩人喝,趁隙將會使人昏睡藥水先倒入小美杯內。

小美不疑有他也喝熱可可,隨後,張男就開車載兩人回家,小美上車不久因藥效發作而陷入昏睡,張男先載陳男返家後,再將車開到小美家附近,停在路邊停車格,伸手摸進她衣褲內猥褻。

因小美遲未返家,小美的母親打手機找人,張男接聽電話後告知小美昏睡不醒,小美母親呼叫救護車,並報警處理。

張男坦承犯行、深表懊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小美表明不願再追究,家屬也願原諒他,法官認定他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依藥劑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緩刑5年,提供150小時義務勞務及法治教育4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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