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林姓女子不滿吳姓男室友透過LINE傳送之不雅簡訊騷擾她,她找親友痛毆吳男打死,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將林女及她弟弟、李姓男子等6人,各判處4年到10年等不等刑度,可上訴。
林女收到住處分租之吳男的LINE簡訊後,去年4月6日凌晨1點6人會合,打算將吳男趕離分租處,他們分持鐵棍、木製球棒毆打吳致其失去意識,李姓男子將吳拖出房間重摔在地,並以腳踹。
吳男最後因外傷性顱骨骨折併硬腦膜下腔出血及蜘蛛膜下腔出血、肺挫傷等傷害,經林女藉詞吳男抓狂、用頭撞壁倒地不起、躺臥血泊等理由,報警處理,送醫急救後,吳男仍在12日上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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