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重慶北路、哈密街口21日深夜11點多陳姓民眾報案,指稱一台福斯轎車內藏有槍枝,警方立即啟動快打圍捕,攔停後喝令范姓駕駛下車趴在地上,經查是陳男指控范私吞他的泰達幣價值314萬,范男被壓制在地上後,因車上起出類似真槍的玩具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警方表示,陳男賣泰達幣給網友,委託50歲范男幫忙收錢,范拿到錢後駕車消失,陳提告背信、侵占,並在路上四處找人,21日晚間11時,見范男車輛在士林官邸附近往承德路行駛,報案稱范男持槍強盜。
警方喝令范男趴在地上並未逮捕,在車上搜出鎮暴槍並沒有殺傷力,也沒有看到314萬贓款,認定不是現行犯、準現行犯,范男自願同意回警局說明後,而陳男報案的侵占、背信將後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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