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劉姓男子今年5月間晚間在市區見1名女子落單獨行,竟搭訕問路,並以她背上有蟑螂為由,藉口以手幫忙拍落,趁機襲臀3下後逃逸,女子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捕,劉男坦承犯行,台中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31歲劉男今年5月30日晚間8時許,在台中市西區見1名女子落單,他尾隨在女子後方,在假借問路搭訕,「妳背後有蟑螂!」劉男趁女子不及抗拒,立即出手做拍落蟑螂的動作後,趁機撫摸她臀部3下,隨即往巷弄閃逃。

該女子驚慌失措,報警處理。劉男到案坦承犯行,辯稱因一時情緒壓力所致。

法官勘驗錄影監視影像,審酌他不尊重女子,趁機性騷擾,造成她心理陰影及恐懼,造成治安影響,考量犯罪時間短、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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