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經濟日報》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等罪,案件今(30日)於高等法院再作案件管理聆訊。黎智英因健康問題沒有出席聆訊,黎智英方面透露正申請英國御用大律師候批。法官表明不會批准任何押後審訊之申請,案件將如期於12月1日開審,審訊維持30天。
報導稱,被告黎智英(73歲),今天因健康問題沒有出庭應訊,由代表律師出庭應訊,據悉與新冠肺炎有關。另3名被告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案件今進行第2次案件管理聆訊,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處理。
報導稱,法官杜麗冰表示,為使12月1日之審訊運作順暢,就控方開案陳詞及承認事實等訂下呈交時間表。另外,杜麗冰表示,留意到日前上訴庭處理黎就手令之上訴時,律政司一方提及黎的手機內之新聞材料,部分或屬與案有關之潛在證據,杜麗冰明言不會因此而批准任何延誤審訊之申請。李運騰亦指出,得知手機內有8000個項目,而法官陳嘉信亦已就手機內屬新聞材料之項目作出定斷,故不會批准任何押後申請。
黎智英及3公司被控1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黎智英則另涉1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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