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某單位的蘇姓男主任利用職權之便,於2019年騷擾女下屬小雅(化名),甚至以考績恫嚇小雅,導致小雅得去精神科就醫。橋頭地院審理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蘇男須賠償小雅15萬4430元新台幣。
蘇男是小雅的直屬長官,蘇男於2019年7至12月多次以通訊軟體Line騷擾小雅,甚至在Line公務群組中,以考績恫嚇小雅,想要讓小雅順服,嚴重影響小雅的婚姻生活、精神狀況及工作表現。
蘇男傳給小雅的訊息包含「Wow!穿新衣服&新絲襪咧!要不是耀輝在,我就踩你的新絲襪,沾喜氣耶」、「雖然現在不能說,但是我打你的分數超高的,你的工作項目要真的打好打滿哦!局長真的會仔細看阿!」
小雅對此感到身心痛苦,家庭婚姻生活也受到影響,至今仍需持續回診身心科,她向蘇男提告求償醫療費用3萬3040元、精神慰撫金50萬元。
蘇男主張,他只是基於對下屬的關心,以委婉的方式要小雅放輕鬆,並沒有性騷擾她的意思。蘇男也會於假日時傳訊息給其他同事,無論男女。
法官審理後認為,經查,蘇男性騷擾女下屬的事證明確,考慮他的學經歷與收入,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蘇男應賠償小雅15萬4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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