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針對「基泰大直」建案施工造成鄰近民宅塌陷案兩度聲請假扣押,都被台北地方法院駁回。寰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呂俊杰就分析,除非基泰有脫產的情況,否則假扣押原因難以成立,並認為北市府應採取思考信託的方式,由基泰提撥足額款項、專款專用。

北院說明駁回理由,指出基泰建設資本額高達50億元,且曾表示願意提撥1億元支應救災,再加上沒有指出基泰建設有財務異常,而難以清償或其他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因此駁回第一波假扣押。

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再替部分受災戶聲請第二波假扣押,也被台北市長蔣萬安透露被北院駁回,連堂凱說,理由與第一次大同小異。

呂俊杰就分析,假扣押,依法須有假扣押原因及假扣押必要。針對假扣押原因,是指日後不能或難以強制執行,「本件基泰應具有相當資產足以賠償,則除非基泰有脫產的情況,否則假扣押原因難以成立」。

在假扣押原因難以成立的情況下,呂俊杰又針對假扣押原因,說明聲請人(即台北市府)雖可供擔保(請求扣押金額的三分之一)以代替釋明,補足假扣押原因釋明不足,「但實務見解認為,供擔保以代釋明,不包含完全未為釋明的情形」。

呂俊杰認為,即便法院認為台北市政府提供三分之一金額做擔保(即2000萬),即可代釋明准予假扣押,基泰也可拿出全額擔保即6000萬免除被假扣押,「對災民重建而言,若基泰資產充足沒脫產情形,把錢放在法院凍結,優劣見仁見智」。

呂俊杰說,台北市政府此次假扣押聲請遭駁回,應是法院認為針對假扣押原因,完全未為釋明,所以無法供擔保以代釋明,因此予以駁回。他建議本案件「可思考採取信託方式,由基泰提撥足額款項,專款專用,或許對災民較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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