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指出,考量近年全球產業快速變遷與轉型,為鼓勵中小企業為基層員工加薪,協助企業留用人才,針對中小條例的加薪抵稅,除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並將基層員工加薪之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率由現行130%提高至150%,及延長施行期間至122年12月31日止。
此外,財政部指出,為協助公司留住優秀人才,並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經營,分享營運成果,產業創新條例第19條之1提供員工獎酬股票得選擇延緩至轉讓時課稅,並按「取得時市價」或「實際轉讓價格」兩者較低者課稅,亦即提供「延緩、擇低」課稅優惠,營造有利公司留才攬才的租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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