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庫德羅接受《南華早報》「本周亞洲」欄目採訪時表示,菲方將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將相關法案遞交聯合國。他稱,最終版本不會處罰違規行為,也不會對使用航線的外國船隻收取費用。相關執法工作將由菲律賓海岸巡防隊負責,此舉是為了避免「激起戰爭情緒」、加劇與中國的緊張關係。菲律賓駐土耳其大使本蘇爾托在接受「本周亞洲」採訪時聲稱,如果沒有指定航道,其他國家就可以自由航行並「在菲律賓群島間水域任何地方行使通行權」,這為外國船隻在這些水域「不受管制的航行活動」創造機會。
《南華早報》報導,菲方新法案旨在「通過將外國船隻和飛機限制在指定的群島航道內」,限制上述活動。菲方法案規定3條初始航道,菲律賓總統有權調整航道數量。該法案聲稱遵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允許外國商船和軍艦在啟動應答器情況下享有「無害通行權」,還規定「外國核動力船舶和載有危險或有毒物質的船舶也可以通過,但必須攜帶文件並遵守預防措施」。報導稱,目前尚不清楚小馬可仕是否會在本周出席在寮國舉行的東協峰會及系列會議之前簽署這兩項法案。
《環球時報》報導,中國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與政策研究所副所長丁鐸表示,菲「海洋區域法案」實質是對菲非法領土主張的一種包裝。把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和黃岩島包括在規定範圍內。這不僅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更是違背《聯合國憲章》,也違反相關國際法。菲方「強推」海區法反映出菲律賓借用非法的國內法,固化其非法權利主張的圖謀。
丁鐸指出,相關法案指定的群島航道沒有國際公認的菲律賓群島水域內常用的國際航道,這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53條規定不符。菲方相關法案限制了其他國家的航行自由以及正當的航行權利,其實質是用國內法超越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授權範圍。「此外,航道法指定的海域,距離美國在菲軍事基地較近,不排除菲律賓和美國相互勾連藉相關法案監控過往船隻,威脅各國的航行安全,此舉嚴重違背國際法精神。」丁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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