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駿季表示,日本草莓、葡萄也有品種流入大陸並回銷的問題,為此日本立法自2022年開始對違法行為處以刑責重罰。日本是全球首個針對品種違法外流動用刑責的國家,農委會打算研議修法跟進。
針對大陸種植台灣品種的農產品,農委會經過盤點發現有鳳梨、芒果、蓮霧、蜜棗及釋迦等,且是早年大陸沒有品種權的品種。其中鳳梨及芒果已被大量生產,而蜜棗及釋迦仍屬少量種植,管理技術並沒有完全成熟。
在水產品種方面,大陸引入台灣吳郭魚、草蝦、斑節蝦及石斑等,早期是使用台灣品種,但現在大陸已經自行研發適合當地的品系,且已建立相關生產技術。
陳駿季指出,種子及種苗因為體積很小,難以管控市面流通的品種攜帶出境,全球各國也都面臨品種外流的情形。但為了強化品種保護與運用,維護台灣農業競爭力,經檢討現行相關措施後,更為精進的採取三措施防範。
一、禁止侵權農產品回銷台灣:針對大陸與其他國家侵權農產品,屬農委會的品種者將依法主張禁止輸入。二、阻絕目標市場侵權農產品交易:針對目標市場積極申請品種權,適時主張權利阻絕侵權農產品交易。三、增列種苗、種畜禽及水產種苗輸出管制項目:農委會將檢討植物種苗及種畜禽輸出管制項目,依產業發展需求,增加必要之管制項目。
此外,對台灣與澳洲荔枝產業國際合作計畫一事,陳駿季強調,台澳荔枝案是在充分掌握國內及海外品種權、不回銷台灣的前提上,推動產業策略合作,與品種外流大陸完全不能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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