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日正當中熱浪難耐,許多機車騎士為躲豔陽不惜停在路邊或路中陰影處,高雄王姓男子騎車以此方式停等紅燈擋路,後方蔡姓騎士遭擋怒嗆「怕曬太陽就不要騎車」,王男回罵三字經,挨告公然侮辱,還辯只是口頭禪,但高雄地檢署仍將王男起訴。
先前就有民眾躲在橋梁下的陰影停紅燈避暑,遭人用行車紀錄器拍下檢舉,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1項4款處罰300元。警方也提醒,用路人若為了搶陰影區、肆意違停減速,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造成車禍還可能背負刑民事責任。
起訴指出,今年2月25日下午3時許,王男騎機車行經鳳山區光復路、青年路口時,為了躲避烈日,直接將機車停在路中間陰影處,距離機車停等區還有一段距離。
後方機車騎士蔡男疑似不滿王男為了躲陽光、直接把車停在路中央擋路,狂按喇叭示意要王男往前或讓開,但王男不為所動,蔡男便直接停在王男車旁大罵「怕曬太陽就不要騎車!」王男不滿被嗆,直接回罵三字經,事後遭蔡男提告。
王男偵訊時承認有罵髒話,但他否認有公然侮辱的犯行。他辯稱,當時他在停等紅燈,蔡男逼近時不斷按喇叭,他被嚇到很生氣才罵髒話,但髒話是他的口頭禪,並不是針對蔡男。
不過王男飆罵蔡男過程,全遭蔡男行車記錄器錄下,檢方認定王男多次飆罵三字經、確實就是對著蔡男所罵,辯稱口頭禪等等全是臨訟卸責之詞,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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