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質疑警方辦案不當運用防疫實聯制簡訊,引發各界議論。司法院22日表示,防疫簡訊內容可否作為犯罪偵查證據?須由法官在個案中依具體情形加以判斷,或由立法機關做更精確的規範。司法院基於尊重審判獨立及國會職權,不便表示意見。
偵查不能用實聯制簡訊
對於司法院「沒說不行」的保守回應,法界擔心日後恐衍生爭議。法界指出,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執行通訊監察所取得的內容,或所衍生的證據與監察目的無關者,不得作為司法偵查、審判等程序的證據或其他用途,並應依規定予以銷燬;實聯制簡訊不能做防疫外使用,且須依法在使用期限後銷燬。
資深法官認為,司法警察偵辦刑案,聲請A案再去監聽B案是違法的,遑論僅供疫調使用的實聯制簡訊,也是不能做為刑事偵查使用;法界人士舉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案為例,黃被判刑定讞,就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作為目的之外的不當利用。
另有法官對司法院的說法緩頰,認為司法院基於審判獨立,不能就個案下指導棋,未來有類似的個案發生,期待法官在保障人權、維護法紀立場,勇於做出適法裁判,避免疫調使用的簡訊, 被行政機關不當使用。
中華人權協會昨以「政府防疫不可成為引蛇出洞的陰謀」發表聲明,指「簡訊實聯制」對確診者或疑似確診者的疫調相當重要,但由於會讓人民的行蹤毫無隱私可言,所以必須建立在政府承諾絕不挪用至其他用途的保證,才能促使民眾願意配合。
籲陳時中查明有無濫用
協會指出,「簡訊實聯制」對防疫的重要性建立在人民的信任與自願配合,警方偵查作為有無利用「簡訊實聯制」資料庫應先釐清事實,不可以一句符合《通保法》帶過,更不應在本案事實澄清前,先指摘張淵森法官誤解法律。
協會呼籲防疫指揮官陳時中應徹底查明實聯制資料庫是否移作他用,同時用具體行為恢復對人民的承諾,例如公務員違反政府承諾使用「簡訊實聯制」資料庫,即依法從嚴究辦。
協會強調,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須負起責任,為其建置的伺服器系統出現可能漏洞,立即採取「補破網」措施,在技術面確保實聯制資訊僅有單一用途,NCC則應確保電信公司不得洩露人民穩私。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