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地緣幅廣,居住人口集中在嶺東科大周遭,望高寮和監獄附近人煙稀少。台中市議員張耀中25日發現在中台路61-7巷內約300公尺處被不肖業者傾倒垃圾,裝潢後的廢棄物堆積成山,懷疑是回收業者所為。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說,將追查傾倒者,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6000元至300萬元。
張耀中指出,春社里區域遼闊,尤其中台路巷口鮮少有人車出入,他與春社里長李志洋現勘時,發現被濫倒廢棄物的地方,平常會車十分不易,加上路幅狹小,偷倒者應是看中地處偏遠、人車罕至,大膽長期到該處傾倒廢棄物。
李志洋說,春社里常被不肖業者傾倒垃圾,希望市府於附近路口裝設監視器,讓不法份子不敢在春社里亂倒廢棄物。張耀中說,不要以為偷倒在偏僻處就抓不到,環保局應循線追查,並查明業者是否有廢棄物回收業資格。
張耀中指出,環保局雖曾抓到他案偷倒廢棄物者,且都已判刑或司法程序進行中,但因罰則過輕且還能獲緩刑,行為人疑似又多為人頭戶,對於刻意破壞環境的人士或公司,絲毫無嚇阻作用,環保局應展現決心、徹底清查,杜絕不法業者。
陳宏益強調,市府將追查行為人,要求限期清理改善,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若經查獲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或未依許可內容清除處理廢棄物隨意棄置,得依同法第41條第1項及第46條規定,移送檢警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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