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天王」柯賜海目前蝸居在陽明山上的廂型露營車上,許久沒在公開場所出現的他,因2013年對強制工作案聲請釋憲,獲司法院大法官受理,12日憲法法庭開庭辯論,柯是34件聲請人之一,可到庭參與並發表意見。據了解,他極可能會到庭。
柯遭法院認定,以詐騙手法讓投資公司與他合作,購併須資金周轉或瀕臨倒閉的公司,他也設立公司但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股款,偽造文書進行詐騙,遭各判刑1年6月、3年,及2月15天,共被判令到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3次。
2013年7月柯賜海帶著年輕的「未婚妻」到司法院抗議,他說「強制工作」違憲,並遞交釋憲聲請書;不過,柯涉及的官司陸續遭判刑定讞,後來他除了入獄服刑外,也曾被送往台東的泰源技訓所強制工作。
柯委由律師提出的釋憲理由主張稱,拒絕工作是憲法保障的人民絕對權,國家不能透過立法強制人民工作,《刑法》規定有犯罪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犯罪者,刑之執行前強制工作,且無次數限制,違反比例原則。
柯還舉歷史人物伯夷、叔齊及屈原為例稱,皇帝不能強制人民工作,更何況民主國家當然不能立法強迫人民到勞動處所工作,相關規定違憲;司法院大法官12日開庭辯論,柯很可能會公開露面,現身他熟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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